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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中管干部因江西39死火灾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4-09-22 点击:91次

江西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名中管干部在江西丰城市“2·25”较大火灾事故中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不力,履行监管职责不力,被问责。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违规违法组织生产,员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违章搭建,导致大面积聚热引发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

通报称,经调查认定,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李立、副局长黄亮和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军等3名中管干部在事故中存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3名中管干部因江西39死火灾被问责

通报指出,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检查不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

为切实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江西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重大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问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这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反思,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执行,广大群众也应该增强安全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